张峰华
发表于 2015-5-26 21:33:45
调查报告很详实,值得学习借鉴!
shannon0511
发表于 2016-3-18 17:23:32
4、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安全网 从长远、规范的方向看,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是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根本途径。在保障资金筹集方面,应坚持政府、村集体、个人共同出资的原则。要改变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做法。征地地价一部分发放给失地农民,保障其当前的生活需要,一部分要作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土地非农转用后增值收益巨大。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注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这是建立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也应从本集体的积累资金或土地补偿费用中抽调一定的资金注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
blog004
发表于 2016-3-21 21:05:42
调查报告很详实,值得学习借鉴
chulianzo
发表于 2016-7-19 19:56:42
先期已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不包括16周岁以下,且以后年满16周岁时能否享受失地保障,还是一个问号。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标准未作通盘考虑,没有一视同仁,相差幅度较大。先期失地农民意见很大,强烈要求调整到新的标准。
lingduyu007
发表于 2016-10-27 13:21:12
是菜农,土地产出效益相当可观,家庭生活明显优于其他乡镇,失去土地后,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重大改变,失去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什么东西都得用钱买。征地后,每户农民都得到了一定数额的赔偿款,每一户约有8到20万元。由于购买新的房产,按照90平米计算,加上装修、家里用品等费用,会花去6到8万。最后每户农民手上剩余的钱一般6到10万。如果处于失地失业的生活状态,按照现在的物价水平,最多可以维持基本生活5年左右。除了基本生活费,还有子女教育、医疗等等支出,数年之后,如果就业情况得不到
yeguxing
发表于 2017-10-12 16:43:59
1、完善土地征用制度
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实行公平补偿。尤其是公路、铁路等一般性建设项目,不能随意以国家重点建设名义压低征地价格。征地补偿的形式可以多样化,比如,货币、就业安置、社会保险、企业股份等。在公共利益之外的非公益性用地,不再动用国家征地权力,而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地转用年度计划的控制下,改为征购。要杜绝以“公共利益”名义侵吞农地转为非农用途,对农地征用要加以严格限制。土地管理部门应该切实负起保护土地资源的神圣职责,将土地征用纳入规范化的运作程序中。非市场操作是土地寻租的滋生地,因此,即使是真正出于公共利益目的的土地征用,也应该引入市场因素,采用招标、投标或拍卖制度。通过将土地征用市场化,提高其透明度,减少或避免针对土地资源的创租、寻租活动,保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