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猫 发表于 2013-12-20 18:06:29

跟贾陆英老师学《论语》为政篇第3章 2013年12月20日

    2013年12月20日下午,贾陆英老师继续在老秘网QQ群“重温经典读书会”指导大家学习交流《论语为政篇第3章》。老猫将聊天记录整理如下:
贾陆英: 今天下午,我们学习讨论《论语》为政篇第3章:

2•3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道:引导。齐:整齐,这里是统一人们行动的意思。免:免于犯罪,免于受罚。耻:羞耻之心。格:规矩、规范,这里是人心归服,走正道的意思。

孔子说:"用行政命令来引导百姓,用刑罚来整治百姓,百姓只是求得免于犯罪受罚,却没有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化来引导百姓,用礼制来统一百姓的行动,百姓就会有羞耻之心,并且人心归服,走上正道。"

问:孔子为什么主张为政以德的治国理念?

答:孔子比较了“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这两种不同的治国方法,他认为,如果只用行政命令和刑罚去整治民众,那么,他们虽然可能为了免于刑罚而不去触犯法律,但内心并不感到羞耻,不会心悦诚服。如果用“德治”来实施领导,用仁政和诚信去引导民众,用“礼乐”去教化民众,他们就会怀有羞耻之心,知荣辱,辨是非,并且心悦诚服。据此他肯定了道德教化在稳定社会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从这个基本认识出发,他主张"为政以德",强调以道德教化为治国的基础,把社会秩序的稳定建立在人们道德自觉的基础之上。孔子在两千多年以前提出的这个重要思想,对于我国的政治、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形成了中华民族重道德、讲礼仪的优良传统,促进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伦理学思想、道德体系和道德教化体系的发展。

问:怎样理解"道之以德"与“齐之以礼”的关系?

答:这是孔子为政以德思想的两个方面。道之以德,使百姓有耻;齐之以礼,使行为有据。德与礼(即仁与礼)是统一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是孔子思想的重要内容。

《左传》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礼是我国古代社会等级制度的规范,它的作用在于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秩序、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初的“礼”,是上古时代贵族祭祀神灵、祈求幸福的仪式。在孔子之前,人们主要是从“天命”的神秘观念上,从祭祀的仪式上去认识“礼”。孔子赋予“礼”新的内涵,强调“礼乐”之重要,不在于它的表面形式,而在于它净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移风易俗的教化功能。
一方面,他认为“仁”是“礼”的人性根源和内在依据。“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就是强调“仁”是“礼”的根本,人如果失去了“仁”,就不可能心悦诚服地实施“礼”。另一方面,他又强调“礼”对于“仁”的规范作用。“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就是说“仁”的思想和行为要有一个社会认可的标准,这就是“礼”。

本章中关于道德教化与为政治国的关系、德与礼的关系的思想,对于今天我们的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重要借鉴意义,应该认真研究分析。“礼”的具体内容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但是,任何一种社会都需要“礼”来规范,这是毫无疑问的。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孔子关于“礼”是社会规范和人们行为准则的思想,尤其具有宝贵的价值。

我们还应当看到,本章虽然并不否定政和刑的作用,但对政、刑重视不够。荀子提出“隆礼重法”,是对儒家治国方略的重要补充、丰富和发展。可惜的是,后世儒家提出的“道统”说,把荀子排斥在外,荀子的这一重要思想当然也不可能被他们继承下来。非但如此,后世儒家从维护皇权统治的需要出发,形成了人治思想,这对我国政治、文化的发展也有深远的影响,是当今社会必须予以剔除的糟粕。

老秘网-老猫:
又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辩。感觉时下,在依法治国中掺入了太多人情因素。今后法院条管了,不知会不会有好转。实际工作中,包括对一些特殊对象,要软硬兼施,恩威并重。未犯罪的人,通过学习法律,也可以促进自律,提高道德水平的。知法守法,崇法尚德。执法之人须有德,立德之人先守法。
破风弃俗: 贾老,您说今世我们应以“礼”为重呢,还是以“理”为重(注:“理”为道理、真理) 睡虫西麦: 人分两种,一种性善,一种性恶。恶人用法治,以便维护善人之权益;善人用德治,社会公德自在人心。只用德治,怕是恶人无束囿,善人也要起义。用法治,至少天下还能太平。个人就非常欣赏德国的那种虽然感觉没有人情味,但是一是一,二是二的法治。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公德与私德,私德尤重。曾看过一则短文,说是不在公众场合吐痰是属于公德,但是公交车上让座则是私德。公德是必须遵守的,而私德是被提倡赞颂的。所以私认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实是人的公德。而论语中的德为私德也

2890980879:
法制能治的是最基本的,很多方面是无法靠法律去约束的

贾陆英: 今世我们应以“礼”为重呢,还是以“理”为重(注:“理”为道理、真理)——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礼”,本身就属于真理的范畴。二者不是对立的,更不是互相排斥的。

贾陆英:
必须全面正确地认识和把握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改革开放初期,鉴于“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我们对法治的重要性看得比较清楚,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在改变“人治”状态方面,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和举世公认的成绩。但是对德治的重要性却认识不够,甚至忽视了德治的作用,致使一些精神失落、信仰危机、道德滑坡、行为失范以至社会生活各种领域中的违法犯罪现象,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法治也没能收到预期的效果。这使我们认识到,法律是外在的“他律”, 道德则是内在的“自律”;法律重在惩罚已经违法犯罪的人,道德则重在教育尚未违法犯罪的人,提高他们的素质,使他们不去犯罪;法律的规则是有限的,不可能囊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社会生活中相当多的问题需要通过道德教育来解决。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刑罚是治标的,而道德建设才是治本的。在抑制犯罪方面,法律能惩“贪”,道德能养“廉”。因此,只有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只有大力加强道德建设,才能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使法制建设得到有力保证,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法治,而且也需要德治,“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相辅相成,应当成为我们治国的一个基本方略,忽视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能达到使国家长治久安的目的。

小风飕飕地: 以法制规范,以德治协调!两者配合,方为上策!

红豆不惑: 无法便无天,无德便无地。屹立天地间,岂可无天地?天威并地慈,阴阳亦两级。 全在八卦里,何曾有偏差?执中应有度,法德兼有施。 睡虫西麦: 法律重在惩罚已经违法犯罪的人,道德则重在教育尚未违法犯罪的人,提高他们的素质,如果只能有一个,我选择法治
小风飕飕地: 法制为刚,德治为柔,刚柔并济,可保万全!

贾陆英: 必须从“法治”与“德治”相关联的角度推进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法律与道德功能不同,调整的社会关系层面不同,应根据所要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统筹兼顾、整体考虑。从“法制建设”的实践来看,法律的创制和运作必须以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为指导,立法要注意法律的道义基础,根据客观实际,把一些最重要、最基本的道德要求,直接纳入法律的规范中。法律的主要功能在于“惩恶”,因而在“劝善”方面有着自身先天的欠缺与不足,需要道德来加以支持。从“道德建设”的实践来看,道德的主要功能在于“扬善”。道德作为一种规范,主要是依靠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依靠个人的自律来推动的。道德的特点在于自觉,但事实上道德自觉决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在巨大的利益驱动面前,单纯的道德说教有时会显得苍白无力。良好道德品质的养成,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一开始往往也要借助于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因而 “德治”也离不开“法治”的支持与配合。法律所维护的是最基本、也是最低限度的社会道德,道德建设则要把遵纪守法作为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提出来。对于那些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和现象,客观上也必然要求运用法律来加以制裁,在立法时予以适当规范。这样,才能使法治和德治相互渗透、相辅相成,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针对一个时期以来“醉酒驾驶”给群众生命安全带来的严重威胁和伤害,人大修法使“醉驾入刑”,这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严重违背社会公德问题的一个范例。
老秘网-老猫: 贾老师把两者关系阐述得很透彻,很到位。执法不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现象的存在,很大问题出在“德”身上。
夕惕若: 说到法治,立法、司法和执法。如果三权掌握在一个人手里,这算是法治还是人治呢?
红豆不惑:
须有德--如何做到?贵在执行啊,乱在执行。亏在执行
贾陆英:
必须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的同时,努力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问题。例如,如何正确处理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等等。总结改革开放多年来的经验和教训,江泽民提出在坚持“依法治国”的同时,还必须“以德治国”的思想,深刻揭示了道德建设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思想的具体运用,也是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党中央动员各方面力量反复研究,于2001年9月20日制定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些重大举措,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深入开展。德治是中华文明政治思想的主线,是中华民族的“国魂”。加强道德建设,既要十分珍视并认真传承德治思想的精华,又要结合新的形势创新发展,建立适应新时代的道德体系。新型的社会主义“德治”观,摒弃了传统德治思想维护宗法等级制度、把治国希望系于君主一人、夸大德治作用而对法治重视不够等局限,它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德治”; 是以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为基本内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现代化建设发展服务的“德治”; 是重视道德教育和道德感化作用,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通过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凝聚广大群众,改进党风、政风、民风的“德治”;是在肯定“法治”的基础上,把“德治”与“法治”看做具有同等重要意义,并行不悖,并驾齐驱,共同维护和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德治”。
风暴: 应该认为“人本恶”,用法治保证人先不敢犯错,用道德的思想教化人民不能犯错。应该以“道之以德”为主政思想,但是还是得以“道之以政”为辅。我认为是法治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的缘故。

红豆不惑: 豆至今经历三场官司,已深知其寒其害也,其弊在执行--因为是人在执行,人--人情,乃德之操者,故为德之故。
破风弃俗: 可是贾老:所谓礼者,体也,这和真理、规律这类的理不一样吧
红豆不惑: 立法是个进行时,从长远来讲,永无完备时;故应在加强立法之时,强化执行并及时纠错。大国非无智慧之人,非无栋梁之才,也非无洞悉之眼,而是弊在执行也!!其执行也关乎体制乎?然也,体制亦关乎法制乎?
贾陆英: 礼与理,是不同范畴。前者指社会规范而言,属道德,用以治理国家,也属体制。后者指人的思想认识,符合实际的认识,抓住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就是真理。但二者并非毫不相干。礼、社会规范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世道人心,社会和谐,就符合于真理、规律。
小风飕飕地: 立法之时,也要注意法律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执行性,不能“立”而不“法”、“立”而无法“法”,损害“法”的严肃性!同时要搞好经济建设,是人民富裕起来,“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经济条件好了,许多人也就不会甘冒违反的风险!经济条件好了,许多人也就不会甘冒违反道德的社会风险和违反法律的个人风险!法律观念需要慢慢形成,法律体系需要逐步建立,只要趋势向好便有希望!

贾陆英: 解诀执法不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问题,一要靠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准,二要靠健全法治,加强监督。 风暴: 现在很多情况是违法成本太低,风险太小
贾陆英: 一定要言出法随,说话算数,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如中央八项规定,这样的抓法才有效果。 右岸/love: 比如生产有害食物的不法厂商,抓住了直接枪毙,看哪个还敢制假贩假。制造环境污染的地方,不是靠罚款,而是直接关门,停工,整改不到位不准营业,看哪个还敢乱来了。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无法可依,是执法不严罢了

夕惕若: 乱世用重典,杀一儆百。我个人很赞成西方的三权分立学说

小风飕飕地: 重典必多冤案!三权不可分立!要在党的领导下,分立! 贾陆英: 人们的守法观念也应不断提高。如闯红灯、在公共场合抽烟之类,国家都有规定,而许多人不以为然。
小风飕飕地: 闯红灯的问题不单纯是人的认识问题,还有红灯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三是要注意技术措施的运用。比如设置个过街天桥,也就不会有行人闯红灯了!这点安徽合肥有条路很有意思,整条路没有红灯,交叉路口人走天桥,车走立交桥!

2890980879: 深圳这方面做的比较好,车让人,但行人闯红灯也要被罚款。那么面对设置不合理的红灯,大家是怎么做的呢? 贾陆英: 如何才能做到“以为然”?!——一是有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二是教育人们提高守法的自觉性。闯红灯的问题不单纯是人的认识问题,还有红灯设置不合理的问题!——赞同。后者在于提高立法质量,非常重要。下午,大家围绕法治与德治的关系,结合当今社会,讨论了许多问题,很深入,很具体,也很丰富。今天到此结束,谢谢,再见。

sanxiao 发表于 2013-12-22 21:31:58

【商释】我们说,孔子之所以被中国历史上的历代封建王朝加封各种各样的头衔,或因为他对政治问题的研究几乎到了顶峰。可以说当我们今天在研究什么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时候,人家孔老夫子两千多年前就把这个问题讲述得清清楚楚了。还有比当今西方社会更深一层的就是,人家孔子不但提出了以法治国,还提出了以德治国,同时他也没有否定行政命令要在治理国家中起作用。不信你看!

先说行政命令。孔子说道:“道之以政”,就是说的行政命令在任何社会里都是离不开的。人类社会自从到了原始社会的后期,有了部落,有了酋长,也就算是有了领导。而有了领导也就存在着谁说了算的问题。这个谁说了算就是“行政命令”。但是我们还得说,行政命令毕竟是最低层次的管理方法。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诸多的不适应也就产生了。或云,你命令了我可以服从,但不一定就是发自内心的服气。所以紧接着又出现了“齐之以刑”。这个刑就是今天说的刑法,这是一个刚性的约束,不如“政”有弹性。孔子说有了“政”和“刑”老百姓就知道什么是耻辱了。言外之意是什么?我先命令,你若不听呢,我就用刑。西方社会里讲究法的作用,其实和孔子说的一样。

但是孔子并没有完全拘泥于生硬的无人情味的法。可以说,孔子不仅仅是个一般的学者,他还是一个心理学家。你命令人家可能心里不服气。那么,你用刑法人家就服气了吗?也不一定。有的人连死都不怕,你还拿什么刑法吓唬人家干嘛?正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这说明孔子是何等的聪明加精明!是故,他就在“政”与“刑”的前提下增加了一个十分有效的补充:“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就是说,你前面讲的都是从上对下的,都是管理别人的,怎么才能做到对上对下都一样呢?用今天的话说也就是要民主一些。民主的东西就有点公平了。孔子的观点是明确的,那就是“德”和“礼”。用这个“德”来管理国家,要求管理者自身的修养要极尽完美,一个人自己都没有修养,也就没有理由去管理别人了。有了德的修养,孔子还说得有礼的手段。这个礼是管理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管理者有了德,又用了礼,老百姓就比较容易接受正确的教化,整个社会就进步了。就可以达到社会的和谐。如果“德”与“礼”都不接受,我就用“政”,“政”再不管用,用“刑”就有了说辞,一个人可以有意见,大家都欢迎,你还说什么?

把孔子的这种“政”、“刑”、“德”、“礼”的思想运用到企业管理过程中非常适合。一个企业里的“政”和“刑”就好比是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不论在一个小企业里还是一个大企业里都是离不开的,这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必然要求。但是我们又必须说,所有的管理对象中惟有人是有情感的动物。如果把人当作一个死东西去管理的话,肯定是行不通的。这些在西方企业管理发展史上也有过许多的教训。西方的许多管理学家很早就反思了这个问题。于是他们就提出“管理过程中人的因素”等许多有价值的理论。并且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由于我们刚刚走向市场经济,觉得好象没有什么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于是就照抄了之。孰不知,我们的老前辈孔子早就为我们设计好了,所谓的“管理过程中人的因素”就是孔子所说的“德”和“礼”。根本就不需要再花费巨额外汇进口我们祖先自己的发明。

我建议做老板的要好好考虑一下“德”和“礼”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的运用技巧。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领导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以政治体制来领导,再用法制来管理,“齐之以刑”,使大家不犯法,犯法就罚他。但是用法制来管理人民,这样一来“民免”,一般人会逃避,钻法律的漏洞,而且他逃避了责任、法律及处罚,他还会自鸣得意,认为你奈何他不了,毫无羞耻心。这和道家老子讲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道理一样,法令越多,犯法的人越多。

因此孔子又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假如以道德来领导,每个人都有道德的涵养,“齐之以礼”,以礼教化。这就谈到礼义精神了,大家能自动自发,如果做错了,有那惭愧的心情,这样做到人人有耻,不敢做不道德的事,不要等到法律制裁,自己就很难过,这就是有耻。

南京秘书一 发表于 2013-12-24 10:16:57

真实的孔子是什么样子,我们从简练的论语里只能推测一点,后人对孔子的了解主要是来源于后世各种解读,于是各人都按照自己的需要来解释孔子,比如康有为为推进变法,写《孔子改制考》

小风飕飕地 发表于 2013-12-23 08:24:40

贾老师讲解精辟、深刻,调动了众群友讨论热情,凝练了有益的观点,启发了大家的思维!在此,再次对贾老师的授课表示感谢,对老猫一直以来的辛苦付出表示敬意!

ecosxs 发表于 2019-2-18 15:20:05

学习 借鉴 思考总结
用时有备写时充足

功夫猫 发表于 2015-3-6 11:34:10

君子之道啊,我是每天认真的观看老秘网的新东西,希望对我有用!

小风飕飕地 发表于 2013-12-24 08:35:46

顶的人不多呀, 在此顶一下,增加点人气!

夕惕若 发表于 2014-1-6 08:48:18

如此学习形式甚好啊{:soso_e100:}

偷腥 发表于 2015-4-3 10:21:49

老师讲的很深刻,让我们受益匪浅,

◥◣魇夢◢◤ 发表于 2014-1-6 08:50:47

顶一下!贾老师讲的忒棒了!

新博政办 发表于 2013-12-30 01:27:27

品味国学,讲解到位,受教了

从零开始 发表于 2013-12-29 15:28:27

谢谢老师指导,谢谢老秘网

从零开始 发表于 2014-1-1 20:03:18

谢谢老秘网,谢谢老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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