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制度优势 提升治理效能
如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要求要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方面着力,最根本就是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这是一个全新的要求。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如何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会在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时特别强调,要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了很多新要求和新任务。指出,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近年来,社会治理制度不断创新,成为稳定社会和人心的压舱石。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治理需要与时俱进。这次全会提出一种社会治理的新思路,那就是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通过共同体来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中国之治的重要安排,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面对总目标我们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太多,刻不容缓,既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又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只有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才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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