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是一种上行文,早期的请示和报告是混用的,因此,现在还有人错误使用“请示报告”。
, U) T. L$ u; m' ^ 一、请示的结构与写法
W# T8 p/ @+ l1 s! ~! R3 q 请示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署时几部分。
' M! }+ I0 g e" I' x/ I. p(一)标题:请示标题一般要写明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发文机关有时可以省略。
5 X r8 ?0 i2 h; P8 N9 G(二)正文:请示的正文包括请示原由、请示事项、请示要求三部分。1 ^' y; P7 [0 }5 z- }
1.原由。请示的原由是请示事项和要求的理由及依据,要写在正文的开头,先把原由讲清楚,然后再写请示的事项和要求,这样才能顺理成章,有说服力。
/ L. p4 j! a; _$ K+ L! B; D2.事项。指请示上级机关批准、帮助、解答的具体事项。一般包括方针、政策、办法、措施、主张、看法等。请示的事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因此,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白。
1 J: T/ E; J0 r5 Q3.结尾。请示的结尾一般有如下写法:“以上,请批复”,“以上当否,请指示”,“以上请示,请审批”,等等,这些虽然是简单的一句话,但它是请示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不能遗漏,更不能含糊其辞。
% o% E$ S* e+ ^+ P# L* g% ]1 V二、请示的写作原则
4 {) z/ w4 M( _! W0 d(一) 一文一事$ n8 r5 b; v& ?# R% q9 V
一份请示只能写一件事,一些单位向上级机关请示,经常把好几个问题写在一起,认为只要能解决一个问题就行了,结果一个也不解决不了,因为“一文多事”牵涉的单位多了,涉及的政策也多,任何一个上级机关都很难答复,几个单位同时答复更不可能。" h+ }2 Q* X$ m
(二) 不多头请示
, c+ @7 U6 u8 | }9 [: o- s5 T6 R一份请示,只送一个上级领导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同时主送两个以上机关,更不能分头送给多个领导。如有需要,有关的单位可用抄送的形式。这样,可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一些单位以为多头分送保险,搞“广种薄收”,结果常常是谁都有关系,但谁都不管,失时误事。
/ T7 k! _6 E, P; ~(三) 不越级请示0 |5 M& [" U7 o* M1 Q/ ?* M- o( k
请示与其他公文一样,一般不越级请示,如果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必须越级请示时,要同时抄送越过的机关。
5 Z$ i, _7 k+ F. q& d! g# y ]5 G1 R(四) 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 y5 U q1 m# b, J# M: A8 i& m请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时不得同时发下级机关,更不能要求下级机关执行上级机关未批准和未批复的事项。 |